「周大福會員計劃」條款和細則

此條款及細則適用於港澳地區的周大福會員計劃(下稱「計劃」)。任何申請成為會員的人士(下稱「申請人」)及每位「計劃」會員 (下稱「會員」)均有責任閱讀及了解此條款及細則。

 

此條款及細則與詳載於任何已發出的會員卡(包括電子會員卡)、任何禮券, 包括回贈禮券、「計劃」手冊、「計劃」網站(下稱「網站」)、周大福會員計劃手機應用程式(下稱「應用程式」)及由周大福珠寶金行有限公司及/或其附屬公司或聯屬公司(下合稱「周大福」)隨時以書面通知的其他文件(與及包括此條款及細則,下統稱「條款」)的條款及細則一併閱讀。

 

一經遞交填妥的「申請表」或以其他方式成為「會員」,即表示「申請人」確認已閱讀、明白及同意遵守所有「條款」。

1. 「計劃」的概觀及一般條款和細則

1.1 「計劃」由「周大福」提供及管理。

 

1.2 「計劃」提供不同會籍級別,包括:追隨者會籍、普通會籍、黃金會籍、鉑金會籍及鑽石會籍。

 

1.3 在「 周大福」的權利,尤其是暫停或終止的權利,不受「條款」限制的情況下,「會員」必須遵守所有「條款」,以維持其會籍及享用「會員」優惠及尊享禮遇。

 

1.4「周大福」保留權利隨時修改、附加或變更「條款」而毋須事先通知「會員」。除非另有訂明,如「條款」之中有任何差異,概以「網站」所列的條款及細則為準。「網站」的使用進一步受「網站」所載的法律及私隱條款所約束。

 

1.5會籍只供「會員」本人使用,不可轉讓。若「會員」不正當使用「計劃」優惠及尊享禮遇,其會籍可被暫停或終止,有關優惠及尊享禮遇(包括累積優惠及獎賞)可被取消或收回。

 

1.6 「會員」的個人資料如有變更,應在合理切實可行的情況下,盡快以下列方式通知周大福(惟必須遵守本「條款」):

i) 親身前往任何一間位於港澳地區的「周大福」店 (香港迪士尼及香港迪士尼城堡分行除外) (下稱「周大福分店」)填妥《會員資料更新表格》,並將表格遞交任何一間「周大福分店」;或
ii) 從「網站」或「應用程式」內的「我的帳戶」頁面進行資料更改。「會員」須向「周大福」提供有關其手提電話號碼及或電郵地址之最新確實詳情。「周大福」不會承擔任何就因「會員」未能通知「周大福」其手提電話號碼及或電郵地址之更改而導致的任何損失及承擔任何責任。

 

1.7「 周大福」將紀錄「計劃」會籍及關於會籍的資料,例如,在以下訂明的會員「有效消費額」,此紀錄將被用作計算和決定所有「會員」優惠及尊享禮遇的唯一憑証及準則。

 

1.8 有關「計劃」內容或個別會籍之任何爭議,「周大福」保留唯一最終決定權。

2. 會籍資格及申請

2.1 任何年滿18歲或以上的人士,均可登記成為周大福會員。任何上述人士凡於任何一間位於港澳地區的「周大福分店」選購單一交易達到周大福不時指定的數量(下稱「入會消費」)以上(不包括禮券、純金粒、企業禮品客訂或訂金) ,即可成為普通會員,並可開始累積用作計算會籍級別的消費額(下稱「有效消費額」),或如「有效消費金額」已經符合黃金會籍、鉑金會籍或鑽石會籍的要求,相關會籍即可進行升級。

 

2.2 當「申請人」「入會消費」達到指定金額並同時成為普通「會員」等級以上的「會員」,「入會消費」即能兌換成「入會消費」「積分」(如下述此條款及細則第 5 段所定義),及即時存入「計劃」的會員帳戶(下稱「帳戶」)。如果「會員」因任何情況,取消「入會消費」而退出「計劃」,會員將喪失所有「入會消費」「積分」。

 

2.3「計劃」會籍只供個人申請。聯合或重複的申請或以任何公司、機構、合伙人、業務、法律實體或其他組織的名義提出的「計劃」會籍申請均不獲接納。

 

2.4「會員」可分別同時擁有「計劃」會籍及周大福中國內地的周大福會員計劃會籍。然而,兩地計劃及會籍並不相關,且為獨立的會籍計劃,兩者並不互通,累積消費額亦不能合併計算。為免生疑問,累計於每一個會員帳户內的「有效消費額」及「積分」(請見以下定義)不能合併且必須獨立計算。

 

2.5「申請人」可從以下4個途徑進入「網站」的會員專區頁面(下稱「頁面」),並需登記手提電話號碼及/或電郵地址以建立「帳戶」成為「會員」。每人只可申請一個「帳戶」,每個有效之手提電話號碼只可登記一次。i. 「應用程式」;

ii. 「計劃」網站;
iii. 周大福網絡旗艦店網站;或
iv. 親臨任何一間「周大福分店」。

 

2.6「申請人」須填妥「頁面」上必須填寫的項目並提供真實而準確的資料。「周大福」保留不考慮或處理任何未填妥、錯誤填寫的申請,並保留絕對權利,拒絕接受任何會員申請,而無須給予任何理由。

 

2.7「申請人」成功申請後會收到一次性的手機短訊驗證碼(SMS) (下稱「驗證碼」) ,或可於「網站」或「應用程式」 登入帳戶時進行手機短訊或電郵驗證。「申請人」必須於指定時間內輸入「驗證碼」方可完成整個「會員」登記程序。如「申請人」未能完成整個「會員」登記程序,將只能在即日使用即日消費所獲取的積分。

 

2.8「周大福」擁有批准或拒絕所有會籍申請之唯一最終決定權,不論「申請人」是否已符合任何或所有會籍申請條件。

3. 會籍期限、「有效消費額」和會籍升級、降級及續會

3.1.「會員」的「有效消費額」將於其會籍級別的期限內 (下稱「會籍期限」) 累積計算。
普通會籍、黃金會籍、鉑金會籍及鑽石會籍的「會籍期限」,按適用者而言,於成功由「周大福」核准申請或會籍升級之日起生效(以「周大福」紀錄為準),為期24個月。

 

3.2 「有效消費額」:

(i) 必須為在任何一間「周大福分店」(包括周大福網絡旗艦店),而非任何其他方式的消費;
(ii) 不包括禮券、純金粒、企業禮品客訂或訂金(及周大福酌情決定的其他貨品) 的消費;
(iii) 如欲累積「有效消費額」,「會員」必須在交易前出示有效電子或實體會員卡,並且出示消費當天的銷售單收據以累積「有效消費額」。為免生疑問,未於消費當日累計的「有效消費額」會被取消,日後將不會紀錄為「帳户」內的「有效消費額」;
(iv) 由任何無效或購入交易賺取的「有效消費額」會被取消,並從「帳户」內的「有效消費額」紀錄中扣除。

 

3.3 所有「有效消費額」不能轉讓。累計於不同「帳户」內的「有效消費額」不能合併計算。

 

3.4 當「會籍期限」屆滿,或會籍一經降級,「會員」先前累積的「有效消費額」將會重設至零。

 

3.5 若「有效消費額」達到更高級別會籍之「有效消費額」要求,「會員」將即時獲升級至更高級別的會籍。

 

3.6 會籍一經升級或降級,新「會籍期限」以升級或降級(按適用者而言)之日重新計算,為期24個月。

 

3.7 就普通會員而言,用以會籍升級的「有效消費額」從適用的開始日期累計至消費當日止, 開始日期根據以下方式計算:

i) 消費當日加一天:
ii) 開始月份為 (i)項前兩年的對應月份; 及
iii) 由開始月份的第一天起計算,累計至消費當日為止。

如由開始月份的第一天至消費當日止,普通會員的「有效消費額」累積達到更高級別會籍之「有效消費額」要求,即可獲升級至更高級別的會籍。例如:
普通會員入會日期 當天消費日期
「有效消費額」計算期限
2022年1月1日
2022年7月15日 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7月15日
2022年1月1日 2023年12月31日
2022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
2022年1月1日
2024年4月30日
2022年5月1日至2024年4月30日
3.8 所有「會員」若在其會籍級別的有效「會籍期限」內,累積足夠符合其會籍級別要求的「有效消費額」(以「周大福」紀錄為準),其會籍即自動續期2年;否則,將被降級。為免生疑問,如黃金會籍「會員」被降級,將會被降至普通會員。
4. 回贈禮券/禮券 (下統稱「禮券」)

4.1 「會員」必須出示有效電子或實體會員卡可賺取「禮券」。

 

4.2 「禮券」必須於購買當天即日換領,逾期將不獲補發或被紀錄。「禮券」的換領須受所有適用「條款」所約束。

 

4.3 回贈禮券以每項購買的產品的淨消費金額獨立計算,不可與其他銷售單合併計算。如該淨消費金額含小數位,應向下調整到最接近的整數(下稱「禮券回贈的金額」)。禮券回贈的金額最少為港幣五十元才可獲發「禮券」。獲發「禮券」的面值將根據禮券回贈的金額向下調整至最接近的港幣五十元整數計算。

 

4.4 購買足金類產品、禮券、純金粒、散石、鐘錶、企業禮品客訂或訂金(及「周大福」隨時酌情決定的其他貨品)之消費,將不納入計算「禮券」獎賞之用。

 

4.5 「禮券」如有遺失,恕不獲補發。「禮券」如有損毀或塗改,即作無效論且恕不獲補發,一切由「周大福」酌情決定。

 

4.6「禮券」只適用於港澳地區的「周大福分店」。

 

4.7 「禮券」有效期以「禮券」上所示的有效期為準。

 

4.8 「禮券」必須在交易付款前出示,不可在付款後使用。

 

4.9 有關「禮券」的使用須受所有適用「條款」所約束,包括「禮券」上訂明或參考的任何條款及任何有關無效、購入及換貨交易的條款及細則。

 

4.10「禮券」的使用須依據「條款」及「周大福」不時新增的條款及細則。

 

4.11「禮券」餘額(如有)不會以任何方式, 不論是以現金、支付款項或以其他方式找贖、回贈、替代或贖回。

 

4.12「禮券」不可以任何方式與其他折扣、禮券、優惠或大減價期間同時使用。

 

4.13「禮券」不可用作購買足金類產品、禮券、純金粒、散石、鐘錶、企業禮品客訂或用作訂金(及購買「周大福」隨時酌情決定的其他貨品)。

 

4.14 無效交易(例如在購買當天取消的交易)及購入交易(例如貨品退換)的退款金額不計在原交易中使用的「禮券」面值。

 

4.15 換貨購物交易(例如以賣出貨品交換另一更高價值貨品) 所需補足現金之金額的計算,應包括原本使用的任何「禮券」之面值。為免生疑問,換貨交易時「會員」應以現金補足以下金額:

(i) 更高價值貨品與交換貨品現時市價的差額;及
(ii) 原本使用的「禮券」面值。

5. 周大福積分(下稱「積分」)

5.1 「會員」必須出示有效電子或實體會員卡方可賺取及使用「積分」。

 

5.2 所有「會員」必須於「周大福分店」消費時透過「應用程式」以二維碼、「驗證碼」或其他周大福不時提供的方式累計或使用「積分」,而整項交易只可記錄在消費時使用的一個「帳戶」內,不可分拆。

 

5.3 所有「積分」以每項購買的產品的淨消費金額獨立計算,不可與其他銷售單合併計算。如該淨消費金額含小數位,應向下調整到最接近的個位數。

 

5.4 購買足金類產品、禮券、純金粒、散石、鐘錶、企業禮品客訂或訂金(及「周大福」隨時酌情決定的其他貨品)之消費,將不納入計算「積分」之用。

 

5.5「積分」只適用於港澳地區的「周大福分店」(雲櫃台、周大福網絡旗艦店、香港迪士尼及香港迪士尼城堡分行除外)。

 

5.6「積分」有效期以「應用程式」上所示的有效期為準。

 

5.7「積分」必須在交易付款前出示,不可在付款後使用。

 

5.8 有關「積分」的使用須受所有適用「條款」所約束,包括任何有關無效、購入及換貨交易的條款及細則。

 

5.9「積分」的使用須依據「條款」及「周大福」不時新增的條款及細則。

 

5.10「積分」餘額(如有,以「周大福」紀錄為準)不會以任何方式, 不論是以現金、支付款項或以其他方式找贖、回贈、替代或贖回。

 

5.11「積分」不可以任何方式與其他折扣、禮券、優惠或大減價期間同時使用。

 

5.12「積分」不可用作購買足金類產品、禮券、純金粒、散石、鐘錶、企業禮品客訂或用作訂金(及購買「周大福」隨時酌情決定的其他貨品)。

 

5.13 無效交易(例如在購買當天取消的交易)及購入交易(例如貨品退換)的退款金額不計在原交易中使用或的「積分」面值。無效交易及購入交易中所獲得的「積分」,將會由「帳戶」中扣除,如「帳戶」的「積分」餘額不足,將於退款金額中扣回差額 。

 

5.14 換貨購物交易(例如以賣出貨品交換另一更高價值貨品) 所需補足現金之金額的計算,應包括原本使用及/或回贈的任何「積分」之面值。為免生疑問,換貨交易時「會員」應以現金補足以下金額:

(i) 更高價值貨品與交換貨品現時市價的差額;及
(ii) 原本使用及/或回贈的「積分」面值(如交換貨品時沒有足夠的「積分」退回)。

 

5.15「會員」可透過「應用程式」查詢「積分」結餘,而「應用程式」內之「積分」結餘以「周大福」的紀錄為準,不得異議。如有任何爭議,「周大福」保留「會員」資格和「積分」事宜的最終決定權利。

 

5.16 「會員」有責任妥善保管其「帳戶」及密碼和確保其「帳戶」及密碼的安全。對於因「會員」遺失安裝有「帳戶」的手機或該手機遭盜竊及/或因其「帳戶」被不當使用或「帳戶」密碼被披露予非授權人士所直接或間接引起及/或有關的任何損失或損害,「周大福」概不負責。

 

5.17 「積分」可透過「網站」或「應用程式」內的「我的帳戶」頁面並根據指引申請轉讓予其他「帳戶」,並經由「周大福」批准,「周大福」保留拒絕轉讓申請的決定權力而無需給予理由。「積分」經轉讓後均不接受任何更改或撤銷。

「會員」需根據「網站」或「應用程式」上列明的轉讓「積分」限額申請轉讓「積分」。

 

5.18 如「會員」欲提高「積分」轉讓限額需親臨「周大福分店」申請。申請一經批核,轉讓限額將不會跟隨會員級別升降(如有)而改變。

6. 終止及暫停會籍

6.1 「周大福」不就「計劃」的持續性或期限作出任何保證、陳述或擔保。「周大福」可隨時酌情決定暫停或終止「計劃」及/或任何會籍。

 

6.2 若「會員」未能遵守「條款」,「周大福」可酌情決定即時暫停或終止該「會員」之會籍。而該「會員」的所有累積「有效消費額」、會員優惠及尊享禮遇將被取消,變為無效。

7. 累積「有效消費額」之查詢

7.1 「會員」可透過以下途徑查詢其個人的「有效消費額」紀錄:
(i) 瀏覽「網站」;
(ii) 致電「周大福會員計劃」熱線 (詳情列載於第11款);
(iii) 親臨任何一間「周大福分店」查詢;或
(iv) 查詢「應用程式」。

 

7.2 「會員」致電「周大福會員計劃」熱線或親臨「周大福分店」查詢時必須提供「會員」編號和「周大福」要求的其他信息以核實「會員」身份。

8. 個人資料
「周大福」會按照網站(www.chowtaifook.com)上的私隱聲明收集、使用、披露或轉載「會員」個人資料。
9. 「會員」責任及保證

9.1 「會員」不可:
(i) 以任何方式違反「條款」;或
(ii) 以下列方式濫用或誤用「計劃」或任何從「計劃」中賺取的「會員」優惠或尊享禮遇,包括:(a) 從事非法或欺詐的活動;(b) 提供或企圖提供虛假或具誤導性資料;
(c) 向「周大福」或其任何附屬公司或聯屬公司作出錯誤陳述;或(d) 出售、轉讓、提供出售或轉讓「計劃」內的「會員」優惠或尊享禮遇。

 

9.2 一經遞交申請,「會員」及「申請人」表示向「周大福」陳述、保證及承諾以下事項:

(i) 「 會員」或「申請人」已提交或將會提交所有「條款」不時要求(或「周大福」酌情要求) ,目的為提供及維持「計劃」,的資料及詳情予「周大福」。
(ii) 「 會員」或「申請人」提供予「周大福」的所有資料及詳情經常是正確、完整及最新的(如申請被拒絕,其更新資料及詳情的責任終止);及
(iii) 「 會員」或「申請人」已閱讀及明白,並將遵守,同時有能力、權限及法定權力同意所有「條款」。

10. 責任及保證

10.1 除非「條款」另有訂明及在法律允許的最大範圍內,「周大福」概不承擔(及免除所有責任)任何根據「計劃」而衍生或與其有關的任何損失、賠償或申索,包括以下各項:
(i) 直接賠償、特殊賠償、間接賠償、相應賠償、附帶賠償或懲罰性賠償;及
(ii) 經濟損失賠償、利潤損失賠償、收入損失賠償、商譽損失賠償、議價能力或商機損失 賠償、預期節約損失賠償、數據損失或損壞賠償,不論就合同、侵權(包括但不限於疏忽)、 衡平法、根據法例、根據彌償保證、基於根本違反或違反基本條款或基於其他基礎,不論該損失或損害是否可預見及不論是否已被告知有損失或損害的可能性。

 

10.2 除第10.3款外,在法律允許最大範圍下,「周大福」排除及否認任何與「條款」或與其有關及未有訂明在「條款」內的任何明示或隱含保證、陳述及聲明。

 

10.3 在任何情況下,「條款」不可排除、約束或修改任何法例或規則隱含或強加而法律不容許排除、約束或修改的任何條件、保證、權利或補救。若有任何根據法律而隱含在「條款」內不可排除的條件或保證,是「周大福」可以限制、約束或修改因違反該條件或保證向「會員」作出補救的,則在法律允許最大範圍下,「周大福」因違反該條件或保證的責任均受到限制,及「周大福」可行使酌情權選擇其可用的選項就違反該條件或保證而作出補救。

11.「計劃」查詢

任何有關於「計劃」之查詢,可透過以下聯絡資料與「周大福」客戶關係管理科聯絡,「周大福」可能不時向「會員」發出更改聯絡資料通知或於「網站」公佈最新聯絡資料。


地址:香港新界葵涌禾塘咀街41-55號世和中心25樓
電郵: ctfclub@chowtaifook.com
熱線: (+852) 2138 3399

12. 語言依據
如「條款」之中、英文版本有任何差異,概以英文版本為準。
13. 治法和司法管轄權
「條款」將受香港法律管轄。各方謹此不可撤銷地接受香港法院的專屬管轄權。